教育部:从2021起取消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留学证书
教育部今天宣布取消“香港、澳门、台湾留学证书”和“台湾内地居民证书”,以简化香港、澳门和台湾学习者的处理程序,促进他们在内地(大陆)的工作和生活。自2021年1月1日起,《香港和澳门留学证书》和《内地居民赴台湾学习证书》将被取消,香港中央政府联络处,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处和海峡两岸招聘服务中心不再受理申请。申请书在2020年12月31日2400以前提交的,香港中央政府联络处、澳门中央政府联络处和台湾海峡各地征聘服务中心,应根据香港留学生的意愿提供相应服务。澳门和台湾。如果被接受,但迟于2021年1月1日签发,在香港和澳门学习的证书和内地居民在台湾学习的证书仍然有效。
(一)取消香港、澳门、台湾留学证书和内地居民在台湾学习的证明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用香港、澳门、台湾大学提供的录取材料、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由香港、澳门和台湾大学颁发,由香港、澳门和台湾大学或科研机构或香港的学习者颁发的研究和进一步学习证书。澳门、台湾地区工作人员的身份和经历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予以确认。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研究期间可以通过“通往香港和澳门的通行证”、“大陆居民到台湾的通行证”和签注、出入境信息、旅游门票等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