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促进和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制度
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2020年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大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今后将依托试点经验,推动完善制度供给和相关制度安排,还提出要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
今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国内公募REITs试点正式启动基础设施。
李超表示,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通知明确提出,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试点期间,最重要的任务是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把好质量关,推动一批优质工程的实施,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从长远来看,依托试点实践,推动完善制度供给和相关政策安排是促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同时,试点实践有利于积累经验,凝聚共识,推动后续专项立法,从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方面系统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市场框架。
李超还指出,从成熟的市场经验来看,税收政策是REITs产生和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建议在推进试点的基础上,充分考虑REITs中性原则,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
李超指出,REITs有利于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ITs有利于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提供增量资金来源,增强政府和企业的再投资能力,畅通经济内部循环。另一方面,作为股权型金融产品,REITs有利于提高股权融资比例,降低杠杆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区域风险能力。同时,利用REITs回收的资金补充薄弱环节,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此外,REITs具有流动性高、收益相对稳定、安全性强的特点,能够填补目前主要金融产品的空白,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渠道,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需求。
李超表示,要结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长短期发展,依托现有法律法规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完善制度供给和相关制度安排,促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基础设施领域入手,以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模式开展公募REITs试点是一个现实可行的选择。与成熟市场相比,目前的基础设施REITs交易结构和层次较多,交易规则有待进一步检验。试点方案依托现行法律框架,充分借鉴国外成熟的市场实践,力求坚持REITs的本质。